教育竞技体制下的"面子工程"
日前,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政府出台奖教奖学方案,对在高考、中考及小学毕业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重奖。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横沥中学就读并考上清华、北大的学生将获得50万元重奖。(2006年6月16日《信息时报》)
政府加大教育投入,适当的奖教奖学,对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、重视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”,是有所裨益的。但是,仔细推敲横沥镇政府的奖学方案,仍旧不过是教育“竞技”体制下的“面子工程”而已。
首先,这个方案的政绩指向十分明显。从该方案中,我们可以看到,无论是在高考、中考还是小学毕业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,若想成为该方案的受益者,还有两个必不可少的要件——“横沥户籍”与“在横沥中学就读”。就是说,某个横沥户籍的学生在别的学校上学,或者在横沥中学就读而户籍不在横沥,即使考上北大清华,也享受不到一分钱奖励。其实,在一般老百姓看来,横沥户籍的学生即使不在横沥中学读书,考上了北大清华,也是件荣耀乡里的事情,也可以促进形成“全社会关心教育、重视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”;而在横沥中学就读、户籍不在横沥的学生成绩优异,同样可以说明该中学在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”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因此,之所以将“横沥户籍”与“在横沥中学就读”绑定设置为政策的奖励要件,无非是想将“重奖”可能取得的成果始终框定在政府行政的框架内,最终演变成耀眼的政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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